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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婆婆为了晚年两上法庭告女儿 法官促成调解

2013年10月13日 16: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广州10月13日电 (索有为 黄彩华)东莞的梁婆婆因为赡养费用和房子的问题,两次将女儿一家告上法庭。东莞第二法院在13日发布消息称,该案在法官的主持下,分别达成了调解。主审法官称,子女除了应当恪尽法定的赡养义务外,还应多关心老人家的身心健康,多与老人家沟通。

  据了解,东莞的梁婆婆与丈夫经过多年艰辛,共同养育了唯一的女儿。2012年5月,梁婆婆夫妻与女儿、女婿和外孙签订了一份赠与合同,约定将价值100多万元的房子赠与给唯一的外孙。同时,双方还签订了赡养协议,由女儿一方负责赡养老人。签订合同不久,梁婆婆的丈夫就去世了。老伴去世后,梁婆婆独自一人生活。

  但让梁婆婆感到不安的是,女儿一家并没有定时支付赡养费。虽然大家都住在同一栋楼的不同楼层,但女儿很少过问她的生活,外孙平时见面也很少跟她打招呼。梁婆婆平时都是自己做饭吃。更让梁婆婆不满的是,老伴去世前治疗期间,女儿也很少去探望照顾。

  今年1月,年已七旬的梁婆婆向东莞市第二法院起诉女儿一家三口,要求对方支付赡养费用。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女儿、女婿按每月700元标准支付赡养费给梁婆婆至终老时止。一场纠纷终于化解。

  但这场官司结束后,梁婆婆还是觉得隐隐的不安,觉得自己的晚年生活没有足够的保障。今年7月,梁婆婆将女儿、女婿和已经成年的外孙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对房屋的赠与。

  在法官的主持下,梁婆婆和女儿一家再次达成了调解。由女儿一家支付给梁婆婆住房补助款16万多元,梁婆婆协助办理房子的过户手续。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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