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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让公益广告为社会注入更多正能量

2013年10月14日 09:07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10月10日,由中央电视台主办的首届“全国电视公益广告大赛”颁奖典礼举行并在央视一套晚间黄金时段播出。颁奖典礼的“行动点亮未来”的主题,以及在“行动点亮自己”“行动点亮家庭”“行动点亮他人”“行动点亮社会”和“行动点亮地球”五个章节中对主题的分别阐释,由小到大、推己及人,每个章节的代表作品及大赛获奖优秀作品,更是以令人叫绝的创意和感人至深的内容,成为大赛的亮点。

  从《广而告之》这样的电视公益广告专栏节目开播至今,近30年来,我国的电视台创作和播出电视公益广告,已经成为一种传统优势,引导形成了一股良好的社会风尚。各个时期的代表作品,主题内容涵盖了家庭伦理、社会公德、文明礼仪、环境保护等现实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不少作品已经成为时代的共同记忆。这样一股温润且历久弥新的正能量,给予公众以潜移默化的影响,在形成良好的公益生活秩序和基本公共道德准则,进而维护社会良性生态方面的作用,不可小觑。

  公益广告以广告形式为载体,以反映社会现实问题、为公众切身利益服务为目的,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途径,表达创作主体的社会责任意识与追求。公益广告主题的社会性和内容的广泛社会基础,使其具有其他宣传方式所不可比拟的受众优势,而其形式活泼短小,表现手法多样,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影视行业的发展,视频短片、微电影等表现形式的不断创新,以及世界范围内广告艺术理念的传播,公益广告的创意越来越新颖独特,对内容的组织和表现也越来越具有艺术水准,主题表达入情入理,优秀作品层出不穷,观众反应热烈。可以说,公益广告是在艺术水平、社会价值和传播效应三方面实现成功结合的典范。

  无论是北京奥运期间的《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系列,还是汶川地震时的《汶川地震》系列,无论是那句“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还是那句“他也许忘记了很多事情,但却没有忘记爱你”,留在观众耳中、脑中、心中的印象都是极为深刻的。电视公益广告带给人们的有精神的提振,也有情感的共鸣,有正剧的气势,也有小品的精美。它弘扬了民族光荣传统,也辅于民众日常生活,震撼却颇具粘合力,灵活却不失力量,它的每一个画面、每一句台词,都指向社会核心价值的构建。

  公益广告大有可为。目前,要推动公益广告的持续健康发展,继续发挥其良好作用,仍需要在人才培养、制作水准、行业规范、资金来源等方面做不少努力,仍需要政府、媒体和社会力量的协作投入。公益广告应该走上由自发到自觉,由个体性到系统性、结构性发展的路子,建立长效发展机制。曹华飞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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