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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率先发布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2013年10月28日 15: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杭州10月28日电(记者 赵小燕 实习生 莫慧芳)浙江省环保厅28日发布消息,浙江计划于2013年11月1日起向社会试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涵盖包括各县(市、区)。这也使浙江成为在中国率先发布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省份,按国家要求提前2年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

  据浙江省环保厅消息,本次数据发布是各县(市)的100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按照新空气质量标准在浙江省环保厅和市县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数据的发布。实时发布的内容为各站位6项指标的小时浓度及分指数(IAQI)、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发布内容为各点位6项指标的日均浓度及分指数(IAQI)、空气质量指数(AQI)、首要污染物和空气质量指数级别。

  去年11月,浙江省已在全国率先试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涵盖11个设区市和临安、富阳、义乌3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53个站位;指标包括PM2.5、PM10、O3(臭氧)、CO(一氧化碳)、SO2(二氧化硫)、和NO2(二氧化氮)6项。

  在此基础上,各县级城市加快推进空气自动站监测能力提升工作,截至目前,100个县级站位均按新标准要求完成了设备安装调试并联网试运行。

  为保证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监测数据质量,浙江省环保厅制定了《浙江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审核等工作进行了检查。另外《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等进一步解决方案也正加紧制定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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