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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三年不交费 房屋漏雨遭物管“冷处理”

2013年10月28日 16:01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付先生家雨水渗透后墙体脱落。

  付先生家雨水渗透的墙壁。

  内江市住建局:开发商应督促物管维护房屋

  律师:业主应按时交纳物管费

  内江市东兴区尚华名城的业主付先生家里外墙出现漏雨,但物管却是“冷处理”,修复一次后便不负责维修。究其原因,是因为付先生不满物管的服务,在三年前便停止交纳物管费。

  律师称,业主有责任和义务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而商品房的质量保证问题要看开发商自己承担还是约定给的相关建筑施工单位,约定给谁就该谁对质量保证问题负法律责任。

  业主吐槽

  因拒交物管费 屋内漏水无人修补

  内江市东兴区尚华名城的业主付先生告诉记者,大约两年前,他家一卧室的外墙出现漏雨,“我们向物管反映了很多次这个问题,物管来过一次,进行了简单地修补,可是不久又出现漏雨,但物管再没来管过”。

  记者在付先生家漏雨的卧室看到,靠近窗边约有两平方米的墙面由于雨水的渗漏,部分墙体脱落,露出灰色墙面,“这间太潮湿了,放在这间屋里的棉絮一直都是潮湿的”。

  付先生将《商品住房质量保证书》给记者看,在“屋面漏水、卫生间、厨房及其它用水房间地面防渗漏,外墙、外窗台防渗漏”一栏里,显示的保质期是五年。“合同是2009年1月份签署的,要到明年才过期,可是现在就没人来管我们的外墙漏雨了。”

  付先生告诉记者,物管不管房屋维修是因为他于三年前停交物管费,“2009年交房后,住进来一个月左右,楼下业主就开始在绿化带上修建私人花园,我向物管反映过多次,但是他们并没采取相应措施,我从2010年10月起便停止交费”。

  物管回应

  小区维护有成本 需要业主配合交费

  “他们三年都没交物管费了,但是我们去年夏天还是去替他们修补过墙面,可直到现在,他们仍然坚持不交费。”尚华名城物管负责人说,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是他们的职责,但是公司的运作和小区的和谐管理需要小区业主与物管配合。

  该负责人介绍:“我们的工作需要资金的运转,如果大家都不按时交纳物管费,我们公司也无法正常运行。对该业主长期欠交物管费的行为,我们只能采取冷处理,他们交纳物管费,我们就去修。”

  该负责人说,关于楼下业主私圈公摊绿地搭建花园的问题,他们也只能以劝说为主,无法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不是我们不管,是我们没有执法权,只能让他们去找相关部门解决,我们从中协调。我们也给搭建花园的业主发过整改通知书,但是没用。”

  相关部门

  开发商应督促物管维护房屋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五年内应由开发商督促物业管理实行相关的维修措施,“如果在期限内相关的权益得不到维护,可以走法律程序争取自己的权益”。

  针对小区违建,城监东兴区大队西林街道中队相关负责人称,尚未接到尚华名城业主的投诉。“按照执法程序,如果接到相关举报,我们会到现场核实,核实后会给违建户主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先后三次到尚华名城开发商办公地点采访,均未见到相关负责人。

  律师说法

  业主应交费 修补主体应看当时约定

  内江市沱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杰表示,物管费的交纳问题和房屋质量保证问题是两个法律关系。“业主有责任和义务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而商品房的质量保证问题要看开发商是自己承担还是约定给的相关建筑施工单位,约定给谁就该谁对质量保证问题负法律责任。”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王瑶 实习生 岳柳 摄影报道)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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