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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诚信社会不容“逃票公务员”

2013年10月30日 08:49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在上海,因为地铁逃票造成个人诚信不良记录,或许将导致不能报考公务员、不能当教师、不能进入大企业工作(10月29日新华网)。

  看起来似乎是严厉了些。不过人无信不立,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并伴随一生,这是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我国的《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应该“具有良好的品行”,逃票显然不能算是良好的品行。可以说,“逃票不能当公务员”,应该是建立诚信系统的应有之义。如果逃票被记录在案还能做公务员,建立诚信系统还有什么用!

  有一则故事大家耳熟能详:一位德国人闯了红灯,没过几天,保险公司的电话就到了,通知他的保费明天开始增加1%。没过多久,银行通知购房分期付款由15年改成了10年……这个故事曾为很多人所引用,现在我们已经开始建立这样的诚信系统,千万不能叶公好龙。

  记得“醉驾入刑”实施之前,曾经有人担心可能让监狱“爆棚”。但事实证明,我们看到的是酒驾数量的急剧减少,而不是入狱人数的大量增加。“逃票不能当公务员”不会造成很多人因此而不能考公务员,只会使逃票的人越来越少。制定严厉的规则,目的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预防。只要让市民知道逃票付出的代价足够高昂,自然就会打消其逃票的冲动。很多时候,国人之所以违反规则,是因为付出的代价太小,以至于把违规当成了习惯。当每位公民都像鸟儿爱惜羽毛一样爱惜自己的信用记录,社会就会健康有序。 (河北 刘昌海)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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