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选房后被迫交17000 开发商涉嫌变相强制收费
购房者选到了中意的房子,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了房子总价款。然而,在购房者缴纳首付款后,开发商又要求其多交17000多元,否则双方不能签订正式的买卖契约,且算购房者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之前交的诚意金、定金将不予退还。
这17000多元到底是笔什么费用?
签认购协议后要求退费用
今年8月初起,刘女士与老公开始到处跑楼盘,寻找合适的房子。整整跑了一个月,他们终于在江北找到单价万元以下的房子。位于江北永新路上的朗诗未来城,单价在9000元上下,而且开发商宣称该楼盘有“科技系统”,即通风质量优于其他楼盘。
9月25日刘女士向开发商缴纳了5000元“诚意金”。
在接到置业顾问电话通知后,9月29日上午7:00左右,刘女士就从鼓楼赶到江北楼盘售楼处。然而,购房者在售楼处几乎等了一整天,晚上7:00左右开发商才宣布开始选房。应要求再缴纳了2万元的定金后,刘女士幸运地选到了之前看中的一套87平方米的房子,随即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
到了9月30日上午,刘女士再赴朗诗未来城售楼处,准备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买卖契约。应开发商的要求,她又缴纳了首付款,但开发商又称契约文本暂时没打印,当天就没能成功签约。
转眼就是国庆假日。就在假日期间,刘女士觉得受了开发商的欺骗,决定不跟开发商签订买卖契约,除非对方答应退一笔费用。
选房后被迫多交17000多元
好不容易“抢”到了房子,刘女士为什么不愿意签约了呢?“开发商坐地起价抬高了单价200元。”她向金陵晚报记者诉说了原因。
原来,就在9月30日上午,刘女士到售楼处准备签约。应开发商的要求,她缴纳了首付款后,开发商又拿出一份协议,要求她每平方米再缴纳200元,合计17000多元。
每平方米200元是笔什么钱?“这是楼盘科技系统整合单价。”售楼人员指着协议条款说。就在9月29日刘女士选好房子后,售楼人员拿了好几份协议催促她签了字,她称当时也没仔细看。其实,其中有一份协议是《科技系统整合认购协议》,上面注明该系统单价是200元。
“对方称如果我们不交这笔钱,就无法签订买卖契约,而且算我们违约,承担违约责任,5000元诚意金与20000元定金不予退还。”
“在与老公紧急商量了之后,我们违心地缴纳了17000多元。”刘女士表示。
置业顾问之前说法作废了?
“既然您在协议上签了字,说明您接受了其条款。”昨天下午,金陵晚报记者陪同刘女士来到朗诗未来城,该楼盘案场经理顾某说。
即使刘女士称其签字时未能仔细阅读,但《科技系统整合认购协议》条款中,开发商确实注明了系统单价,而且刘女士也在上面签了字,从法律上来讲顾某的话没错。
“更何况,科技系统不含在房价中,我们在您选房前也予以了告示。”顾某笑着补充道。听了顾某的话,刘女士情绪激动了:“可之前置业顾问一直说它含在总房价中!”
就在9月29日晚上6:00左右,也就是正式选房前,开发商在售楼处挂出《销控表》。该表最下方一行小字引起了购房者的警觉,内容是“科技系统单价200元。”“当时我也问了置业顾问马某,对方仍称这笔费用包含在总房价中。”刘女士反驳顾某,且其他购房者事后询问马某时录了音。录音中马某承认,该告示是临时通知的。
刘女士当着顾某的面,播放了上述购房者的这段录音。可顾某此时仍坚称:“不管置业顾问之前是怎么说的,现在一切以书面材料为准。”
开发商涉嫌变相强制收费
9月29日刘女士在选房后,草率地在《科技系统整合认购协议》上签字,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协议在写出该系统单价的后面,但协议并未具体写出总房价的数额。“加上之前刚问过置业顾问,我当然就放心地签字了。”
昨天下午,金陵晚报记者来到浦口区物价局。“我们已经接到了很多购房者的投诉了。”该局物价科刁科长说,“有购房者已经向省物价局举报,目前南京市局正在调查此事。”
“朗诗地产的做法,原则上来说,违反了一价清的政策。”刁科长告诉金陵晚报记者,但该开发商打了一个“擦边球”,因为科技系统费是别的公司收取的,物价部门对开发商无法进行处罚。原来,《科技系统整合认购协议》上,销售方盖的印章并不是朗诗地产,而是上海一家公司,且该公司也叫“朗诗”。“上海这家公司是我们集团下属企业。”案场经理顾某向金陵晚报记者透露。
“购房者不交此笔费用就不能签约,朗诗地产的这一做法也涉嫌变相强制收费。”刁科长对金陵晚报记者说。(记者 徐统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