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物流送货上门竟要“二次交费” 买家投诉物流公司

2013年10月30日 12:26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到货地址明明写的是“东莞长安”,物流公司却只肯送到虎门,还称由虎门送货到长安需要再支付100元。近日,李先生向集北工商所投诉了物流公司的这种“霸王”行为。

  李先生的朋友9月底跳槽到东莞长安上班,行李却还留在厦门。10月13日,他在集美某物流有限公司替朋友托运了3箱行李。物流公司当时收费120元,货运单上注明到货地址为“东莞长安”。可一个星期过去了,行李仍未到达长安,朋友很着急。李先生担心行李丢了,便向物流公司询问。物流公司竟告之,货物已经送达东莞虎门两三天了,但若要由虎门送货上门,还需再支付100元。双方协商无果,李先生只好求助集北工商所。经过工商部门调解,物流公司日前才最终同意免费将行李送到东莞长安。

  工商人员提醒,为降低运营成本,一些物流企业会将业务多重分包给小快递公司,因此就会出现二次收费的现象。为避免这种情况,消费者在寄送之前最好问清楚,能否送到所在地。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林琳菁 苏雅芳)

【编辑:吴涛】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