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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旬男子被4厘米长钉扎入脚 拒截肢三次偷跑

2013年10月30日 15:2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唐正美目前在家保守治疗。

  @华西都市报:9月1日,低保户唐正美外出捡废品时不慎踩到钉板,这个他以为没大碍的小伤口却日益恶化,在拖了一个月后被亲人强行送到医院,却被医生告知需要截掉大拇指和食指。虽社区表示将承担治疗费,但他扔拒绝截肢,家人心急如焚,谁才能让他“回心转意”?

  “我不去医院,我要留着这只脚。”52岁的成都居民唐正美,一个多月前外出捡废品时,右脚不慎踩上长钉,因未及时就医被医院告知要截取两根脚趾,他从医院逃跑,导致伤口继续恶化。尽管民政局和社区方面承诺承担全部医疗费用,现在已伤口严重恶化、无法站立行走的唐正美仍坚持在家敷药。

  外出捡废品

  不慎脚踩钉

  唐正美家住成都金沙街道同怡社区299号院,是社区低保户,9月1日一次“淘垃圾”时,右脚不慎踩在带有钉子的木板上。唐正美回忆说,“扎了约有4厘米深,当时没觉得疼,将它扯出来后就骑车回家了。”第二天一觉醒来,他发现脚疼得厉害,但也只是在附近的小诊所拿了点药。大约过了一个月,他的哥哥和嫂子发现了不对劲,“找了他好几次门都没人开。”嫂子周女士说,后来让女儿从窗户爬进去,发现唐满头是汗,满脚都是水疱,一家人才赶紧买来退烧药,并叫社区医生来打吊针消炎。

  听说要截肢

  伤者“逃”三次

  “当时,社区医生劝我们赶紧到正规的大医院。”周女士说,因唐正美是低保户,闻讯的社区工作人员先将他送报备的青羊区人民医院和苏坡第九人民医院,并交了1000元住院费,但主治医生看后均表示,病情严重,只能往大医院送。9日,社区又将他转入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当时医生说因未能及时就医,伤口已经感染恶化,需要截掉右脚的大拇指和食指。”周女士说,唐正美当时一听就特别生气,立即表示拒绝截肢。到了入院第12天晚上,唐正美大哥给他送衣服时,刚走到医院大门口,又碰上准备出门的唐正美,“当时他说,‘只是被钉子扎了一下,就要截我的指头,我不同意。’但我没让他走。”不料,就在当夜,唐正美趁哥哥回家的空档,偷偷打车回了家。

  劝解仍不听

  可能“要了命”

  “我要留着我这只脚。”唐正美告诉记者,敷药就会“慢慢好”。“民政局和社区已经承诺,不用我们花一分钱。”周女士说,但目前无论亲戚、邻居、社区工作人员如何劝解,唐正美都拒绝再去医院。医生表示,如再不截肢未来有可能大面积感染,导致生命危险。“由于手术通知单必须本人签字,他不签字我们也没有办法。”周女士无奈表示。(华西都市报见习记者 杨强 摄影 严路)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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