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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乱罚款只怪考核机制吗?

2013年11月04日 11:01 来源:郑州日报 参与互动(0)

  10月31日晚,央视曝光江苏徐州交警乱罚款,一辆货车两公里内被罚300元,110公里路有200名执法人员。徐州市公安局连夜调查,次日上午已有结果,两个公安分局的主要负责人作检查,分管副局长停止执行职务,交巡警大队长撤职,当事民警予以辞退。

  这是对人。对事,还有一二三四五,各项处理包括全市教育整顿、彻查各县区交警各类违规违纪、向当事司机和企业道歉等。

  从处理到人的情况看,真不能说不严肃,但也未超过以往的央视曝光。例如,2011年11月,央视曝光山西岚县、盂县交警乱罚款,两县免职了公安局长、交警大队长、大队教导员、副大队长共8人,其中7人予以党政纪处分,2名中队领导被撤职,1名中队长和11名协勤被辞退,后果其实更为严重。当然,上次山西两县交警还有“收黑钱”行为,此次仅是乱罚款,性质上有所区别,处理上自然不一样。

  这似乎可见处理是有章可循、尺度一致的,只是现在更加雷厉风行了,上次处理用了一周,这次处理没用到1天,算是态度更坚决吧。

  央广《新闻纵横》嘴快,对徐州的查处在第一时间作出点评:“一出罚款闹剧以政府严肃查处的态度告一段落”,“一次性地处理个别违纪人员,仅仅是治标,改革不合理的考核机制才是治本之策”。

  前一句,不无时代况味,可谓妙评。罚款闹剧也好,别的什么闹剧也好,大多能够得到一个“严肃查处”的结果,而且越来越快,但也仅此而已。严肃查处,往往只是作了“有所交代”的代名词;迅速查处,往往只是“赶快扑火”的应急反应。查处了,事情就告一段落了,准确地说,是丽日晴空、烟消云散了。

  后一句,却难言击中要害。徐州交警乱罚款,交警有“不罚你,我完不成任务,要扣工资”的苦衷,是的,这是“不合理考核机制”带来的问题。但没有这种惩罚性考核,就“治本”了吗?乱罚款,既可以用“完不成任务扣工资”来激励,也可以用“多罚多奖”来激励。就算对个人的奖罚都取消,是不是就不会有乱罚款了呢?也未必,罚款不与交警个人收入捆绑,还有与交警部门捆绑的可能,交警难道能够对工作抗命不遵?就算跟部门利益也不捆绑,乱罚款也不见得就能绝迹,行使权力是何其愉快的事情,路上一站,要谁停车就得停车,说谁应罚款就得交钱,这种运用自如屡试不爽的感觉都是很好的。

  坏的考核机制,确实是在引导权力胡作非为,但权力的问题岂止是考核不对头而已。坏的考核,能让交警乱罚款,也能让公务员全体招商;能让行政机关以组织走马观花的调研为能事,也能让权力部门年底争相大花钱。但要说考核一变,事情就会好,也是无稽之谈。不考核,权力能尸位素餐;考核,权力能胡作非为,尸位素餐也未必比胡作非为好。上官一句话,无论违规不违规,定得执行,倘若下属不去执行,结果会如何呢?

  所谓“治本之策”,不是改变坏的考核机制,坏的考核机制,原本也是“本”上出了问题的表现而已。权力体系,就算是开个小窗口,搞搞“行风评议”、“社会监督员”,也并不能真正被约束,权力体系内的考绩考核、量化管理之类,更不能迷信。“治本”,只有权力被关进笼子才算成功。对权力体系来说,与其将治本寄望于考核机制,何如将治本寄望于权力限制?(刘洪波)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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