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立法不是解决医患矛盾的万能药
今年连续发生的暴力伤医案,又一次将医患矛盾推到火山口。医生人人自危,强烈要求安全保障。昨天,深圳传来消息,将在国内首次为改善医患关系立法,要像治酒驾一样彻底根治医闹,重塑医生职业道德。
大棒对准制造医患矛盾的医闹,也对准服务水平不高的医生,意在一碗水端平。也就是说,立法的初衷是希望通过打击医闹保障医生安全,也希望规范医生职业道德让患者满意。应该说,立法具有进步的一面,既增强医生的安全感,又给医生标出了法律红线。但正如网友所言,医患矛盾只是表象,医生只是被发泄的出口,但不是矛盾的根源。不从医疗体制源头解决矛盾,立法也是白搭。
其实,这不过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医闹伤医更伤害其他患者的就医权,严打是当务之急。但是说立法能够建立起和谐的医患关系,恐怕言过其实。医疗商业化、医生靠创收糊口、医院重技术轻沟通,再加上医疗资源紧张、医疗体制被诟病,光靠立法提高医德水平,医生本事再大也扛不起身后的包袱。
立法不是解决医患关系的万能药,打击医闹、化解医疗纠纷国家已有许多法律,再立新法是否必要?我们不能患上立法依赖症,有些问题法律真的解决不了。现在缺的不是法,而是医患出现纠纷后的纾解渠道。引入独立的第三方协调机构比立法严防病人闹事重要,建立完备的投诉对话机制比空谈道德重要。这些虽然不能解决深层次矛盾,却能在发生问题时缓和剑拔弩张的局面,改变只有闹才是王道的现状。和谐的医患关系首先就不该有看病难、就医难、看病贵的现象,国家必须对医疗以公益之心,才可能推动医者仁心。不是地方不能立法,但别指望它包治百病、法一出医患关系就一派和谐了。(评论员 何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