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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匿名“黑名单”是变相保护

2013年11月13日 10:52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10日,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首份餐饮服务行业信用管理“黑名单”,6家企业被不点名“曝光”。涉案企业被处以严厉的行政处罚。 (11月12日北京青年报)

  细心的读者或许注意到了,新闻稿中“曝光”两个字加上了双引号。稍有语文常识的人,都理解双引号在此处的妙用——没有公布具体是哪家餐饮单位上了“黑名单”,这算什么曝光?

  民以食为天,消费者的饮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管理餐饮业,让他们知法守法,监督管理部门就必须痛下狠心,不留情面。点名批评,固然对商家是个沉重的打击,但是,没有壮士断腕的点名批评,他们焉能珍惜自己的声誉?表扬的时候大张旗鼓,一一具名;可到了批评的时候小心翼翼,生怕别人知道了,这样的批评和惩戒,很难有什么力度,对不法企业,也是一种变相的保护。再者,“黑名单”不单单是职能部门的事,它也涉及公众的饮食安全,公众有知情权。现在,职能部门虽通报了“黑名单”,但公众仍不知谁在其列、黑在何处,仍难在今后的消费中做出选择。

  严惩危及食品安全者,就应当从实名通报“黑名单”开始。(黄齐超)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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