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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不成物业禁止进车 小区居民仍气愤不已

2013年11月15日 10:25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经过一天维权,昨日海淀区金和嘉园小区车辆重新恢复出入自由。提起13日物业禁止未交车位管理费的车辆进入,小区居民仍气愤不已。律师表示,物业限制业主车辆自由进入属于违法行为。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金和嘉园小区,车辆已恢复自由出入。“车位是我们当初花8万元买的,为何强制收取车位管理费?”业主周先生告诉记者,前几日,物业通过小区花园内的显示屏发出通知,要求每个车位每月缴纳70元的车位管理费。从2012年8月至2014年8月,合计需交1680元。他说,13日早上8时许,物业开始禁止车辆进入,直至晚上10时许,居民才开车回家。“从下午4、5点开始,门口陆续停满了车,都堵到大马路上了。”小区居民王女士表示,收取车位管理费,物业并未事先与业主商量。“昨天大家集体维权,反对物业的行为,此事才暂时得到解决。今天早上,看到显示屏上的通知,车位管理费暂缓收取,对于已经交费的业主予以退还”。

  记者向小区物业咨询了解,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不予回应。北京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立宏表示,如业主与物业没有特别约定,物业在没有征求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意见及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强行单方拟订车位管理费标准并征取的做法,于法无据。同时,在业主拒交时,限制业主车辆自由进出的做法更是违法行为。“即使双方对车辆停车管理费协商一致,物业要求收取前一年的费用也不妥”。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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