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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双十一骑电动车送货 撞死老太被刑拘

2013年11月15日 11:02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双十一后快递高峰 江东交警提醒引以为戒

  一名男子骑电动车运送两箱玩具去二号桥市场途中,与一名步行的老太相撞。11月12日,老太因医治无效不幸死亡。由于目前正值双十一后的快递送货高峰期,江东交警提醒电动车送货时,切勿超速、超载、超宽、超长。

  24岁的张某是山西洪洞县人,在江东一家玩具公司仓库上班。10月27日上午8时50分左右,他载着两箱玩具,准备送到二号桥市场的店面批发部。

  当时,张某骑车在通途路由东向西行驶,随后左转至朝晖路。刚过路口人行横道10米左右时,他在机动车道上骑行,结果与步行的吴老太相撞。老太因伤势过重于11月12日死亡。据悉,吴老太今年79岁,宁波人。

  据了解,张某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以上。前天,他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江东交警告诉记者,张某之所以发生事故,主要是因为骑速较快以及注意力不集中。据了解,江东交警大队今年1至10月采用一般程序处理并上报的交通事故共76起,涉及到非机动车的有54起,占66%,其中以电动车事故为主。

  由于双十一刚过,正值快递送货高峰期。而很多快递员用电动车送货时,存在超速、超载、超宽、超长等情况,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此,交警提醒广大快递员在送货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注意出行安全,切勿图多图快。目前,江东交警通过集中整治,加大对路面执勤的执法力度,对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车的显见性违法行为一律给予从重处理并予以纠正,排除安全隐患。(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张金星)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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