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特殊身份”不能 成违纪护身符
日前,有网友举报“贵阳市云岩区金关村陈绍祥豪华嫁女”。陈绍祥的身份很特殊,他现任云岩区金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金关村党总支书记,贵州金关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贵阳市纪委宣传教育室相关人员回复称,该事件目前还在处理阶段,处理结果还没有出来。(11月14日《中国青年报》)
调查显示,陈绍祥于8月5日为女儿举办婚礼,参加婚礼的有金关钢材市场经营户40余户,还有其亲戚、同学、村民等,共收礼金82.17万元。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很明显属于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可从举报到如今整整一个月过去了,相关部门还称“该事件目前还在处理阶段”。
也许真如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所说的那样,陈绍祥身份较为特殊,让相关部门在对其处理时难以界定“是以党员干部身份还是以企业主身份收取礼金”。
按常理,收取40余户市场经营户和村民的礼金就很难用礼尚往来解释了。很明显送礼是冲着陈绍祥金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的职位去的。如果相关部门真是为其特殊的身份而纠结的话,可就有点滑稽了。
如果非要进行身份界定的话,很可能陷入“剪不断,理还乱”的境地。因为作为一个自然人,社会赋予他的各种身份统一在他一个人身上,身份之间难以彻底割离。即使陈绍祥是以企业主的身份收取礼金,但他的党员干部的身份对这种行为仍然有影响。所以,对陈某“以何种身份其收取礼金”根本不必去费心界定。反而我们要强调的是,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在制度面前都要人人平等,无论什么样的特殊身份都不是护身符,只要违反了制度就必然要受到相应的惩罚。(邓福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