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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救一只猫,该出动消防队吗?

2013年11月15日 17:13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13日上午,江苏扬州一居民的爱猫爬上20米高的树上,下不来了。心急如焚的主人,找来消防队帮忙。接到报警后,扬州消防部门出动一辆22米的登高平台车展开“救猫行动”。此举在微博上引发了有关公共资源到底应该如何利用的辩论。

  @娜样风光:这样太浪费资源了,万一突发火灾而耽误救火,甚至造成人员伤亡,这责任谁来承担?

  @丛莲:消防车作为有限的公共资源,任何人不得滥用,它不是阿猫阿狗的救生衣,而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保护设施。为了一只猫而侵占公共资源,是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伤害,也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负责任。

  @朔小十:任何生命都值得尊重,更何况对于爱猫的人来说,猫是朋友、是亲人。无论出于何种考量,都该去救它。

  @杨朝清:倘若有人觉得一只猫是可以牺牲的,这种荒谬的“代价论”不仅会损伤一个弱小的生命,也为冷漠提供了借口。因此,面对“救猫行动”,我们要摘掉有色眼镜,避免错误运用“资源浪费说”进行过度阐述,而要回归到朴素的人性,进行换位思考——倘若我们是猫主人,我们会怎样做?

  @张玉胜:这次营救的每一个目击者,都会记得那感人一幕,其所阐释的爱心善意、民生情怀和敬业态度,正是社会不可或缺、亟需传承的正能量。

  @豫见正能量:我认为出动消防车帮助市民救猫不是不可能,而是在没有火情的情况下可以去救援,但要收取一定的车辆使用费用,这既尊重了纳税人,也是对公共资源的维护、保养。

  @汪昌莲:消防“登高救猫”之所以会引起争议,源于立法的缺位。唯有尽快出台正式的《动物保护法》,才能从顶层强调动物权利的重要性,类似事例才不会成为一个争议话题。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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