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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小产权房”需综合施治

2013年11月27日 10:53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据媒体26日报道,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召开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视频会议,部署小产权房整治工作,“对在建、在售的坚决叫停,并依法查处”。

  这是有关部委短短3日内对在建、在售“小产权房”治理进行的第二次相关部署。由此可见中央对坚决杜绝小产权房泛滥的决心。

  小产权房产生的一个根本原因是,按照我国现有的《土地法》,集体土地不能直接对集体外群体交易,即禁止买卖,只能在集体内流转,集体内的简单利用,如单一粮食种植、低附加值作物种植,注定了这种流转的低价值、低收益。

  反过来讲,要想有效遏止和阻断开发商或农民在集体土地上违规建小产权房,提高农民土地收益无疑是治本之策。就目前情况看,提高土地补偿金将是提高农民土地收益的最主要渠道,在有效提升集体土地收益的同时,事实上提高了小产权房开发的成本,遏制违规开发小产权房赚钱暴利的冲动。

  提高农地收益,还有更广泛的途径。比如,加快赋予符合政策的集体土地建房、租赁、交易权,进一步发展家庭农场、优化农业结构、发展观光农业,等等。如果农民的集体土地收益大幅增加了,而且是切实持续地长久受益,那么,谁还进行一次性的小产权房开发?

  因此,根治小产权房,需要更多方面参与,共同发力。一方面,通过严格执法,用“堵”的办法确保小产权房不泛滥不反弹,另一方面,要用“疏”的办法提升集体土地收益,从根本上消除违规建设小产权房的动力。(余明辉)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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