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边呼吸污染空气边交空气污染费
河北保定安国市每家每户收100元空气污染费,绑定暖气费一起收。(11月26日河北新闻网)
依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收费项目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除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外,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省级以下均无权审批。安国市的“空气污染费”是哪一级批准的?
国家征收环境税,一些大城市拟试征汽车污染费,都慎之又慎,经过多年的反复研究、论证和听证,到目前仍然只有预期。怎么能一点动静都没有,就直接向老百姓开征空气污染费呢?
河北省是空气污染的重灾区,治污任务确实很艰巨,但治污原则是谁污染谁治理,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各类污染企业,才是治理空气污染的主要责任人、治污成本的主要承担者,而不该是普通老百姓。集中供热确实造成一定的空气污染,但当前的雾霾天气也好,PM2.5的增高也好,主要是工业污染造成的。地方不科学的发展方式,要GDP不要环境的政绩思维,是最大的问题。以牺牲环境、不要蓝天白云的代价换“发展”,资本获取了利润,官员提升了政绩,而老百姓,一边要“被呼吸”污染严重的空气,一边是还没见到蓝天白云就要先出钱,有一种“被宰”的感觉。
安国市政府办人员称,收取空气污染费,类似于垃圾处理费。垃圾、污水处理费等,都是谁受益谁付费,空气污染费参照这种原则,理论上说也有一定道理。但任何收费项目都不能说收就收,首先要于法有据,其次是价格上要合理,再就是收费去向要透明。而安国市的“空气污染费”,除了每户100元,再也没有任何信息相告,收费的标准依据是什么?居民交费占整个治理空气污染的比例是什么情况,污染企业交不交、什么标准?所收费用会用于什么具体项目,对空气改善的影响程度如何、多久能显现……公民有交费、纳税义务,就有知情的权利。什么都不说,就一个字“收”,纯属行政乱作为。
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成为关键词的背景下,某些地方官员乱作为的惯性思维依旧坚挺,让人不可思议。(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