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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做了好事无妨大声说出来

2013年11月28日 14:3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日前,浙江省龙游县塔石镇前夏村,一辆轿车冲入河里。村民们第一时间跳河救人。事后,一名叫王张艺的90后声称自己也是救人英雄。面对质疑,王张艺说:“我是90后,做了好事我不怕说出来……”(11月27日《钱江晚报》)

  救人英雄群体身上所展现出来的“正能量”,感动了无数人,而救人事件后发生在90后小伙王张艺身上的这个极富戏剧性的小插曲,在笔者看来却给了我们很多启示。事后经过媒体的调查得知,王张艺确实是救人英雄群体中的一员,只不过因为他不是本地人,所以当时没有人认识他,也没有人记得他。

  但是他在救人后的言行,却和我们很多人的传统观念有点不一样,因为我们向来提倡的是做好事不留名,当无名英雄,但是王张艺救人以后,却反其道而行之,不但毫不隐瞒自己曾经救人的事实,而且还在QQ同学群里大肆宣扬自己救人的行为,接受同学们的“英雄礼赞”。

  我们不能说“做好事不留名”的传统道德观念有什么错,但是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当了好人要留名,做了好事就要让别人知道的观点,同样没有什么错,而且值得提倡,值得鼓励。

  既然我们承认救人英雄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时代的楷模,那么不把他们的事迹宣传出去,让别人知道,我们又怎么学习他们,模仿他们?内敛和低调也许可以算作一种值得肯定的个人品质,但是从宣传好人好事这个角度来看,却未必值得提倡。因为让一个好人隐姓埋名,把一件好事捂着盖着,也就等于是剥夺了他人向好人好事学习的机会,也就间接妨碍了更多好人好事的出现。

  我们多年来要求培养一种“做好事不留名”的社会风气,如果声张出去,这件好事似乎就不值得表扬了,至少是打了折扣了,这几乎成为一种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潜规则”。但是从政府与社会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观点却既不公平,也不利于社会。(苑广阔)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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