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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商为建非法墓地谋利 给活人立碑凑数

2013年11月28日 19:4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北京昌平:为建非法墓地谋利,竟给活人立碑凑数

  背靠群山,前有流水,在上风上水的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麻峪村,出了一件荒唐事:村里有5、6位村民还活着,却被修了墓碑。记者调查发现,当地民政部门已查明当地“华夏龙苑”公墓属非法,并于今年8月下发过取缔决定书,也拆除了一些空墓,但非法墓地仍然存在。“活死人墓”背后,反映了哪些问题?

  活人“被死亡”,莫名其妙被立墓碑

  活死人墓地位于麻峪村后的荒山。村民刘淑敏就是被立碑的人之一。她说,半个月前其他村民告诉她,墓地上你的碑都立起来了。“真可气!我还活着呢!听说,我的名字写在了一块黑色的花岗岩墓碑上,名字上还刷了金粉!”刘淑敏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听说有4、5位村民都是活着但是被修建了墓碑,还有一些是村里已故村民的空墓,只有碑,墓穴里没骨灰。

  27日下午,记者来到“华夏龙苑”公墓,只见大门紧锁。一位刘姓老奶奶说,前两天民政局来人检查,今天就锁起来了,我们都进不去。记者从远处看到,进入墓园是片绿地,园内墓碑林立。据了解,公墓有墓穴约1000余个。

  崔村镇政府调查发现,墓地所在的土地承包方是北京万隆汇丰文化有限公司,在其承包的麻峪村土地上私自兴建墓地及附属建筑,占地面积约200亩,墓地约占6亩。

  在麻峪村村委会今年5月1日向崔村镇政府提交的“有关筹建村民集体埋葬点的申请书”上,麻峪村称多年来该村一直未筹建村民集体埋葬点,只能在祖坟或自家承包地里安葬逝者,形成了乱埋乱葬的现象。经全体村民同意,村委会决定自筹资金利用北部荒山山脊地筹建集体埋葬点,对散坟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麻峪村村委会主任李广洞说,村里就想着把村民的散坟集中迁到公墓里,就能把土地腾出来,再承包出去,这也能给村民增加不少收入。而且,迁坟不用村民花一分钱,每座坟还给1000元的补贴。

  听说要把已故村民的坟迁过去,记者采访的几位村民均表示反对。他们说,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已故亲人的空墓碑就被立起来了。

  对于为何出现活死人墓,李广洞说,那些是誊抄原有墓碑的工人操作失误,以为老墓碑上的名字都已逝去。相关责任人已经道歉,并且已将空墓碑推倒。

  非法墓地被取缔却又“死灰复燃”

  因村民举报,8月20日,“华夏龙苑”墓地被昌平区民政局认定为非法墓地并依法取缔。取缔决定书上显示,“未经民政部门批准建立公墓,依据《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华夏龙苑’非法公墓予以取缔。”

  昌平区民政局副局长高卫林说,取缔后不久,墓地又“死灰复燃”,还出现了“活死人墓”和有名无骨灰的空墓穴。

  有的村民表示,之所以出现活死人墓,是为了凑数满足本村村民埋葬率,以取得农村公益性公墓证,再向外售卖就能获得很高的利润。

  在“风水宝地”昌平,一个墓穴贵的售价达到数十万元,不少村也动起了建墓地向外售卖的念头。在去往麻峪村的路上,沿途可以看到数个公墓。麻峪村一位村民说,旁边的一个村,村里有公司经营墓地,一块墓地卖一两万元,靠着“吃死人”就发了。

  高卫林坦言,墓地为了应付检查,墓碑上刻字了,一般就认为下葬了,至于底下有没有骨灰盒,我们也很难认定。

  业内人士称,非法墓地十分暴利。高卫林介绍,经营性公墓走市场,需求多,价格上涨很快,不少人就图价格便宜,买村里供村民自用的公益性墓地。

  昌平区现有合法的经营性公墓6座、公益性公墓7座。经营性公墓由市里审批,公益性公墓由区里审批。但2002年以后,昌平区就再没批过任何一个公益性公墓。

  除了“华夏龙苑”,昌平区民政局今年还查处了一个类似的非法公墓,也是没有履行手续,没有任何批复。高卫林说,根据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公益性公墓的管理者不得利用公益性公墓从事经营活动。现在向外售卖的不少都是穿着“合法”外衣,实际上都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都属于非法公墓。

  非法公墓猖獗,根治困难

  针对该事件,崔村镇、昌平区民政局、北京市民政局都对墓地进行了实地调查,要求其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并安排专人对施工单位进行巡查和看管。

  记者电话联系了北京万隆汇丰文化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王先生,他说,墓地现在被查了,不卖了。

  记者了解到,“农村公益性公墓”是指经过区县民政部门行政许可之后建立的,旨在为本乡村的村民服务的墓地。但是近些年,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对外经营出售,获取暴利的现象愈演愈烈。业内人士说,没取得资质就开工建设墓园并向外销售墓地的并不少见。记者电话询问了几个对外售卖的公墓发现,一般“给钱就卖”。一位销售人员说,人埋下去了一般不会再让挪走,死者为大嘛!墓地几乎都是昌平区外的人来买的。

  北京市民政部门曾多次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对外私卖的情况进行查处。高卫林说,现在民政部门对于非法墓地不能强拆,只能令其限期整改,对那些墓地进行现状封存,拆除空穴,不再让违法建墓者继续向外销售墓地,日常监管由属地政府进行。但是受利益驱使,死灰复燃的情况时有发生,彻底根除有难度。我们只能告知老百姓不要购置非法墓地,购买了其权益不受保护。

  昌平区民政局建议,公墓因为土地性质不同,应该由民政、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联合调查、联合执法,形成监督的合力。日常要加强巡查看管,防止拆了再建。

  北京市殡葬协会副主任姜晓刚表示,现行的法律法规缺少监管细则和有效处罚手段,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于非法获利者来说,威慑力不大。(记者 关桂峰)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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