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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社会领域管理不能一罚了事

2013年11月29日 09:29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打砸音响、泼粪、放狗……近来,一些城市居民不堪广场舞、露天KTV等噪音骚扰而做出了过激行为。且不必说社会公共资源的缺失,让有文化娱乐诉求的大妈们不得已而扰人清净。在笔者看来,一些不文明者,即使有足够的文化娱乐场所,仍然会不顾及他人感受,我行我素。根据今年3月实施的《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对噪音扰人者最多只可罚500元。一些违规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开个露天培训,几个学员的学费一收,就收回了老本。

  罚款构不成威慑。让人遗憾的是,这种现象并不少见。比如无证照餐饮,根据 《食品安全法》,食药监部门可以没收违法经营者的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可监管人员走掉没过几天,老板又重新添置了,原因是被收走的东西值不了几个钱,很快就能赚回来。

  可以说,屡罚屡不改的“老油子”已经成了监管人员头疼的难题。这其中,相关处罚措施是否过时、过轻固然值得思考;但如果缺乏对监管权力的管理,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又没有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一些处罚就可能陷入 “为罚而罚”、“为重而重”的误区,被罚者叫屈的同时,监管者的社会形象也将受到影响。

  诚然,类似罚款这样的处罚形式,在过去很多时间内都被证实是相对有效的;但面对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层出不穷的各类新型违法违规行为,这种处罚方式只能就事论事,属于结果性监管,并不能防微杜渐,无法在问题爆发前及时发现并查处。其次,这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监管方式虽然有一定的针对性;但对于一些以违规而获暴利者而言却如同隔靴搔痒,今天这个环节出问题,明天再换个环节掉链子,违规者整体却不会因此受到触动,个别地方整改一下就行。另外,对于露天“麦霸”、无证餐饮这样的“游击队员”,这类监管的效果也缺乏持续性,不能防止他们被罚后重出江湖。

  笔者认为,要攻克“老油子”,监管措施不得不前移,要在“老油子”再犯前对其加强日常管理。以最近正在修订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为例,机动车排放明显可见黑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车辆行驶证,维修后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再发还;但此举并不能保证以后“黑烟车”不再冒着黑烟上路,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对被发现的“黑烟车”建立档案,并出台具体细则,规定如何严惩多次被查出问题的“老黑烟”,必要时采取长期扣证乃至吊销驾驶证的措施,方能对屡犯者构成威慑,进而倒逼所有驾驶员诚实守信。(陈玺撼)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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