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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要不要尊重那些“不想被救助”的权利?

2013年12月09日 10:07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井下蜗居”经媒体报道后,北京市朝阳丽都广场几个住人的井口已被全部封死。当晚,井下蜗居者之一的洗车工王秀清搬进附近的废弃岗亭就寝,但第二天这间废弃的岗亭也被拆除了。随后救助站队长开车将他送回怀柔老家。(12月8日《京华时报》)

  昨天恰好看到一个记者在微博上的留言。他说,“早在15年前,我跟着热力集团的工人体验热力小井,就看见里面住着流浪汉。大家都不去打搅他,因为不论外面暴风骤雨还是漫天飞雪,井里总是温暖如春。”看到蜗居者被赶出井以后,他写道,“今天我知道,有些角落不需要记者。”

  其实在《新京报》的报道里也提到,“10年来,他们(井下蜗居者)保守着自己的秘密,不让公众过多的关注,他们担心失去这只有一两平方米的容身地”;“他们怕城管、警察,甚至是路人惊奇的目光,这些都可能导致他们被驱逐出这个避风港”……如今,公开接受采访的结局果然是被赶走,虽然有更多的好心人,更“切实的帮助”在前面等待着他们,但这些“不想被救助”的权利,该不该得到我们的尊重呢?

  “不想被救助”,是因为救助往往处于对面子的考虑,而非真心从弱者角度出发。去年12月份农民工刘红卫在饥寒中死于河南郑州的高架桥下,20多天后该路段便全线禁止住宿,有关部门还摆满花盆、设置了铁栅栏以防夜宿者落脚——至于那些有需要的人去哪里解决睡觉问题,就不得而知了。看不见就代表不存在,这种救助思维难道不该彻底改变了吗?

  “不想被救助”,也在于救助不是一种施舍和居高临下。井下蜗居者自食其力,能提供更好的工作当然好,但应该是出于对这种生存状态的理解与敬意。而这些东西城市管理者往往给不了,不然也就不会水泥封井、拆岗亭了。我们应该对这种见物不见人的管理说不。允许自愿选择的非常态个体生存,把不体面的生活权利还给个人,恐怕才是体面社会的开始。(林坤)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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