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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霸王条款”名录应有全国版

2013年12月10日 14:33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北京市工商局9日向社会发布京城餐饮行业常见的6种不公平“霸王条款”,“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包间最低消费xx元”;“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等餐饮提示都赫然在列。工商要求餐饮企业在1个月内予以纠正。

  这些“霸王条款”,消费者早就熟悉,它们出笼至今,不知道坑害过多少人,也不知道有多少消费者的钱不明不白地流进了饭店的账户,而受“坑害”最深的当属公款吃喝。一些所谓高档饭店,故意设定并不低的“最低消费”,让消费者使劲点菜,以达到最低消费。由于吃的是公款,点多了吃不掉也不心疼。所以“霸王条款”这只苍蝇,最爱盯的就是公款吃喝这个有缝的蛋。盯的结果是必然助推公款“剩宴”,盯出极大的餐桌浪费。所以,狠刹“四风”,饭店最不乐见。

  至于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开瓶费”、“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等“霸王条款”,之所以照收不误,也因为是公款吃喝而无人计较。这才使得“霸王条款”一直“霸”到了今天。

  在一定程度上,饭店的“霸王条款”是公款消费惯出来的。取缔称霸已久的“霸王条款”,除了工商部门开列名单,限期纠正,还要有公务接待的组织管理者的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这将给热恋“霸王条款”的各类饭店当头一棒。执行好这一《规定》,意味着“霸王条款”将失去市场。民间餐饮消费,则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敢于向“霸王条款”开炮。

  北京纠正了,全国其它城市的工商部门也应公布“霸王条款”的名录,并予以坚决纠正,在全国范围形成餐饮行业“霸王条款”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并由此及彼地推至其它行业,将违背法律的种种“霸王条款”来一次大清除,将它们扫进垃圾箱。(印荣生)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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