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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别让就业性别歧视轮回

2013年12月10日 16:13 来源:重庆日报 参与互动(0)

  就业性别歧视这个老话题,最近又成为媒体关注焦点。近日,《人民日报》和人民网进行的联合调查显示,逾四成网友认为,生孩子耽误时间是用人单位不愿意要女性的首要原因。

  就业竞争日趋严峻的语境下,性别歧视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许多单位都存在优先考虑男性或“只限男性”的现象。毋庸置疑,在一些工种中,男性比女性更具有生理和体力优势,但若以此来歧视女性,显然有失公平,也违反法律。

  一些企业之所以歧视女性,无非是因为女性太“麻烦”——生育、哺乳,简言之,就是耗时间,影响企业的成本或效率。但实质上,这种所谓的“麻烦”是由女性的生理特征和家庭、社会功能决定的。“没有妇女的生育,就没有人类的延续”,为妇女生育和哺乳提供良好环境本是整个社会的义务,可为什么一落到现实中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呢?

  保障好女性的就业平等权,不能只靠企业自觉。除了要加强社会监督,还要完善相关法规,什么是性别歧视、歧视者该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等,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违法违规用人单位及时进行惩处。当然,政府部门更应该率先垂范。千万不要出现社会舆论呼吁取消性别歧视,而政府部门在或明或暗地搞性别歧视的现象。

  男女平等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就业问题上,三中全会《决定》就提出,“消除一切就业歧视”。消除性别就业歧视,不仅事关女性尊严,还关乎社会公平,唯有抛弃陈腐的社会观念,片面的利益算计,多承担一些本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合法权益才会得到尊重,这本身就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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