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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一商家曝光"小偷"照片 市民称做法欠妥

2013年12月11日 09:41 来源:东北网 参与互动(0)

  “罗马假日”女装店挂出的照片非常醒目。图片由市民提供

  近日,有市民反映,在大庆市东风新村商业广场附近的香榭丽购物广场逛街时,发现其中一家店铺将三张女子照片挂在门口,旁边用大字标注:小偷。对于这样的做法,有些市民表示不能认同。

  12月10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记者调查

  醒目照片依然悬挂

  12月10日,记者来到了位于香榭丽购物广场一楼的“罗马假日”女装店,看到了市民反映的照片依然挂在门口,非常醒目。

  记者了解到,由于这家店铺安装了监控摄像,因此,这些人都是店主发现“顺走”东西的顾客。

  据店主介绍,这几个人都是在她的店里偷过衣服的,所以才将照片挂了出来。

  市民看法

  这种做法欠妥当

  针对此事,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有的市民表示对于这样的做法可以理解,毕竟店里有损失,这样的做法可以给其他小偷以警醒。还有的市民认为,这种做法太惹眼了,毕竟如果这些人真是小偷,应该由警方处理,商家这样做有些不合适。

  律师分析

  “示众”损害他人人格尊严

  记者了解到,对于丢东西后找不回来,很多人都采取过类似的办法,就是通过监控录像调取可疑人的照片,并将照片挂到墙上或传到网上“示众”。

  那么,商家是否有权这样做?记者采访了晚报法律服务顾问团成员、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主任秦兰律师。

  秦律师表示,这种悬挂照片“示众”的做法,已经对当事人的名誉造成了一定损害。即便这些人真是小偷,小偷也有人格尊严,不容侵害。

  而且,商家不是执法机关,对此也没有执法权,更不应该把其认为的小偷照片公布于众,这样涉嫌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如果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店主正确的做法就是报警,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商家还应该提高安全防范水平,来保护商店和顾客的财产安全。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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