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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明确移植树木管养责任

2013年12月11日 10:23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南京市园林局日前发文明确移植树木养护管理的责任规范及其量化指标,以有效减少因管养不到位导致的树木死亡。

  根据新规,建设单位所有重点工程树木的移植,视其重要性须报经南京市园林局行政许可或市政府批准;施工单位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以上资质,移植窗口地区、主干道的行道大树,应聘请园林监理全程跟踪。树木移植后,除市园林局、各监管单位定期巡查外,养护单位在第一年首月、第二年和第三年应分别做到每日、每半月和每月巡查养护,在极端天气条件下征求专家意见,采取特殊养护措施。(王佩杰)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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