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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明年用水计划指标出炉 超标最高加四倍收费

2013年12月11日 11:18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珍惜水资源,要落实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资料图 本报记者 王火炎)

  记者昨日从市节水办获悉,我市计划用水单位2014年的用水计划指标现已“出炉”,用水单位可根据用水规律申请分月指标。对于同一用水单位同一地域范围内抄表期相同、用水性质相同的各个水表,可以申请合并,形成“三类计划用水指标”,用于统筹利用同一单位内不同表户的用水指标。月用水量在600吨以上的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200吨以上的特种行业用水单位,请登录市建设与管理局网站查询明年的用水计划指标。

  每年向计划用水单位下达指标

  厦门是一个淡水资源十分匮乏的海岛型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353立方米,低于国际公认的500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严重缺水城市。长期以来,我市十分重视城市供水节水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水环境建设、水环境治理和节水工作作为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工作重点,不断深化城市节水工作,为厦门生态文明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节水,是需要全民参与的系统工程。据统计,2013年,我市每天的用水量约为100万吨到110万吨之间,而我市日供水能力为120万吨,已接近饱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此外,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

  每年12月,市节水办按照《厦门城市供水节水条例》规定,根据本市供水能力、用水单位的实际用水水平、行业用水定额等因素,向各计划用水单位下达下年度的用水计划指标,并按月进行考核。我市的计划用水单位是月用水量600吨以上的非居民生活用水用户以及月用水量200吨以上的特种行业用户(娱乐、桑拿、足浴、美容美发、洗车、茶楼)。据统计,2013年,全市计划用水户为5792表户, 全年计划用水量为2.7亿立方米。2014年,全市计划用水户为6148表户,全年计划用水量为3.39亿立方米。

  超计划指标最高加四倍收费

  计划用水指标是用水单位的用水定额。根据我国《水法》规定,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我市的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收费标准为:超计划指标不满15%(含15%,下同)的部分,按水价加一倍收费;超计划指标15%-30%的部分,按水价加二倍收费;超计划指标30%-50%的部分,按水价加三倍收费;超计划指标50%以上的部分,按水价加四倍收费。

  “计划用水单位的月用水指标一般是采用平均值来计算,但用水有淡旺季的单位,可以按用水需求的规律申请分月指标。”市节水办还表示,有些用水单位在同一个用水区域内有多块水表,也可以向节水办申请整合形成一个综合的“三类计划用水指标”,并按综合的用水指标进行考核,以统筹利用各个表户的计划指标。一旦分月指标形成,就是用水户位该年度月用水定额,用量超过了就产生加价水费。

  若指标不够用怎么办?市节水办表示,若计划用水单位满足水的重复利用率、用水单耗达到规定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等发展需求,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等条件时,可申请增加用水计划指标。 

  >>> 链接

  计划用水单位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增加用水计划指标:

  (一)水的重复利用率、用水单耗达到规定的行业指标;

  (二)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等发展需要;

  (三)按规定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工作。

  请前往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C厅办理。

  【提醒】

  请登录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网站www.xmjs.gov.cn查询本单位2014年的用水计划指标,2014年度的月计划用水指标于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本报记者 梁辰)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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