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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悬案”难解决治理能力待提高

2013年12月17日 10:4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妨从解决令公众焦虑的具体个案,尤其是“断尾新闻”开始。

  在2013年即将结束的时候,新华社做了统计,像河南义昌大桥垮塌事故、广州“镉大米”事件、王林非法行医事件等一些热点事件,至今仍然没有处理结果,有的上半年就被媒体追问过,却又烂了半年,并有继续成为“悬案”可能。令人吃惊之余,也提出了很多值得思考的问题。

  不能正视并迅速解决已经暴露的具体问题,说明我们对不良现象甚至违法犯罪行为的容忍底线还有待提高。总体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但对已经暴露的问题如能迅速应对解决,公众对国家治理能力就更有信心。其实,持宽容态度的,不是公众,也不是媒体,更不是某些事件的受害者,而是有责任应对和处理具体事件的公共部门。这种较高的容忍度,值得警惕,因为这是一种权力的不作为,结果就是对违法犯罪和其他邪恶现象的纵容。

  虽然媒体和舆论持续关注和批评,但一些管理和执法部门却能抗得住压力,因为拖个一年半载也没人被问责,这意味着舆论批评已经无法激活体制内的压力机制。一个健康的社会,一定是一个有自我净化能力的社会,这种能力,相当一部分来自公共舆论的影响力和塑造力。如果一个公共部门对舆论的批评失去了最起码的敏感性,那就意味着公民和社会监督失去了推进社会改良的弹性空间,最终将使公共权力部门置公共利益于不顾,对公众的评价不以为然,像河南义昌大桥垮塌事故,在舆论的持续关注下,十个月仍未见处理结果,这不是十分可怕的事情吗?

  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一个预期稳定的社会,一定是一个公共权力有效率的社会,尤其是执法和司法部门,如果出现能力的衰退,将使公众失去基本的安全感。最典型的就是陕西富平妇产科医生拐卖婴儿案,事发后,除了富平县卫生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妇幼保健院院长等5名相关责任人被免职,公安机关立案5起后没有发布过任何消息,全省范围内的调查也没有结果。

  像张艺谋超生,地方计生部门迟到半年才在舆论推动下勉强回应,至今没有处理结果。正在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提出了很高的政治伦理标准,给了我们新的期待。但任何期待,都不可能超越具体问题,只有一件一件解决好眼前的问题,我们的期待才不会成为虚妄的臆想。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妨从解决令公众焦虑的具体个案,尤其是“断尾新闻”开始。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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