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面向社会认领县保文物点和古建
2013年12月17日 10:52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市级抢救性文物经费财政预算,每年不少于2000万元;面向社会认领县保文物点、未列入文保单位的古建筑。近日,晋城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及古建筑保护工作的意见》,寻求保护文物的新思路,以实现文物保护和社会利用的双赢。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5月,晋城市共有国保65处、省保23处、市保512处、县保68处。针对文物保护任务重的现状,晋城市政府的《意见》强调,在全市文物保护状况没有得到有效改善之前,市级抢救性文物经费财政预算每年不少于2000万元。县级可根据各自的文物保护状况,每年拿出一定经费对文物进行抢救性维修。有文物保护任务的乡(镇)、行政村,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也有义务拿出一定的经费用于文物保护。《意见》表示,将积极争取上级法规政策支持,在晋城试行面向社会认领县保文物点和未列入文保单位的古建筑,实现文物保护和社会利用的双赢。
认领人在认领期间,承担文物的维修和维护费用,保持文物古建筑的风貌。根据《文物法》规定,古建筑认领应明确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可以居住或作为游览场所和博物馆。(李吉毅)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