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太原卫生监督信息公示:近一成公共场所有问题

2013年12月17日 10:59 来源:太原晚报 参与互动(0)

  市卫生局传出消息,近期我市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悬挂情况进行突查发现,一成左右的公共场所没能按要求进行公示。10月25日起,我市在3524个公共场所(包括美容美发、住宿场所等7类28种)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如今,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由公示栏“说话”,消费者到住宿、美容美发、商场等公共场所,可以先看店内挂出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是“笑脸”、“平脸”还是“哭脸”,做到知情消费、放心消费。12月2日至11日,市、区两级卫生监督人员联合对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突查,涉及杏花岭区、迎泽区、小店区、万柏林区等区域十余条街道上的117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检查结果显示,没能按要求进行公示的单位占9.4%。这些单位存在公示位置不醒目或公示项目不齐全的情况。如:纺织宾馆、迎泽区唐艺美发店、汉庭平阳路店等单位未将公示栏悬挂于醒目位置;美特好超市千峰南路店、鼓楼羊杂割双西店、万柏林区天天造型美容美发部、杏花岭区真靓美容美发工作室等单位公示项目不齐全。对此,监督人员要求未公示到位的单位立即整改。

  小小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犹如城市的一张明信片,让卫生监督管理更加透明化。市民是消费者,更是监督者,若发现有公共场所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12320卫生热线举报反映。(记者 郝晓炜)

【编辑:杜雯雯】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