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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2013年12月17日 15:27 来源:黑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日前从省畜牧兽医局获悉,今年,全省各地积极探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有效措施:出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政策,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鼓励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我省认真执行国家政策,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养殖场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给予80元的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元、省财政补助15元,市县财政补助15元,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我省即将出台的《黑龙江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把建立健全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体系作为重要建设内容之一,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多种经济形式参与,分阶段、分区域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专用设施。目前在这方面,大庆市大同区已走在了全省前列,这个区58个行政村,每村都建设了一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池,辖区内14家规模牲畜养殖场和6家畜禽定点屠宰企业都建设了完善的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

  探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我省在齐齐哈尔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制定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与此同时,省畜牧兽医局严把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落实养殖场(户)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动物行为。(张雨 记者黄春英)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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