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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伤人双方产生矛盾续:狗主与伤者签订协议书

2013年12月17日 20: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珠海12月17日电 (冒韪 陈彦儒)“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冤家宜解不宜结,”17日中山市西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分局辖区翠景花园狗主谭某与受伤的阮小姐最终在民警的调解下,于16日晚上签署了协议书。

  据了解,本月12日阮小姐在下班回家途中,被邻居谭某养的狗咬伤,双方在沟通过程中产生了矛盾。《广州日报》记者刘竞宇和同事罗知锋接到阮小姐报料后,在16日中午赶到他们居住的翠景花园,谭某见罗知锋掏出相机,遂上前吼道“你作咩影我间屋?”(粤语,意即:你干什么拍我的房子),并一把揪着记者的衣服大力推搡。

  根据谭某与阮小姐的协议书,谭某在协议书上承认由于自己养狗存在管理不善,造成对小阮的伤害,也造成了与邻居的紧张关系,保证将涉事的三只狗送走,“如今后继续养狗,做到尽量不将狗只放到室外,如果放到室外,一定绑上狗绳并打防疫针。”

  在协议的第二部分,是关于受伤问题的责任区分。协议上注明,谭某的狗只咬伤小阮后,谭某没出示自家狗只防疫证一事,谭某表示愿意对此事引起的小阮的相关病症负责。但由于小阮之前也曾被自家狗只咬过,而她家的狗只曾打过防疫针,因此小阮承诺 今后如果引起的疾病与自己的狗咬伤有联系,则与谭某无关。

  针对这份签字协议,小阮17日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对方没正式给予诚恳的道歉,但自己一家人不想再在这件事上纠缠下去,只能无奈接受协议的内容,其他事情就此作罢。”

  谭某两姐妹当天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承认“被狗咬人这件事搞得筋疲力尽了”,谭某称目前不打算再养狗,饲养的三只宠物狗已在16日下午送给东升的朋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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