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男孩烧伤同伴该反思的不只是“喜羊羊”
今年4月6日,因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动画片情节,江苏两个孩子被同伴绑在树上点火烧成重伤。被严重烧伤的孩子将点火同伴及动画片制作公司告上法庭。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刚刚对此案一审宣判,确定《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制作公司承担原告损失的15%,赔偿原告3万9千多元。
此事之前,就发生过宁波14岁男童单独在房间内“学喜羊羊玩火”、用打火机放火之事。一味追逐收视率、经济利益,无视社会责任和影响,直至发生如此悲剧,动画制作方的确到了该反思的时候了。不过,他们也绝不是唯一需要进行反思的人。
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能否有个规范,如动画片分级制度等,规定这些“危险情节”究竟多大的孩子能看、多大的孩子需要“回避”。譬如《蜡笔小新》这样的动画片,就属于发行、播出受限制的成人动画,小朋友是不能单独观看的。民间对动漫分级的呼吁声已有多年,却长期遭到有关部门的“漠视”,如今“喜羊羊”引火烧身,不知能否“烧”醒他们?
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和教育方面也应进行自我反思。孩子不可能被放在“真空”里,此时,家长和教育方面的作用不容小觑。比如,家长在陪孩子一起观看动画片时,可以潜移默化地引导孩子把动画片中的情节与现实生活区分开,教导孩子识别善恶等。此外,动画片绝非儿童获得不良信息的唯一途径,纵观目前的儿童影视、儿童文学、漫画、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介,这类内容比比皆是。它们对孩子成长的影响力非同一般,这些媒介需要更多思考和自省:自己如何正确参与“祖国花朵”的教育,而不是起到反面作用。(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