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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救落水儿童牺牲快递哥家属获97万元抚恤

2013年12月24日 10:22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上午,16天前勇救落水儿童而牺牲的快递员葛明洋,受到了密云县和北京市两级民政局的见义勇为表彰。按照刚颁布不久的《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他的家人将获得97万余元的奖励和抚恤。

  “按照即时奖励的原则,我们一确定葛明洋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后,就立即开展相应的表彰活动。”市民政局见义勇为处处长丁杰告诉记者。在昨天短短十几分钟的简单表彰仪式上,两本荣誉证书和几份奖金、抚恤金发放到葛明洋父母的手里。而在过去,按照一年一表彰,或者是2010年精简评比表彰活动后的三年一表彰的原则,见义勇为人员最快也要在第二年才能获得相应的荣誉、奖金或者抚恤金。

  “回到村里,我们收到的不仅是同情,还会有尊重,因为政府这么快就给了荣誉!”葛明洋的大姨为自己几度哭昏的妹妹、葛明洋的母亲感到一丝慰藉。

  12月7日中午,北京申通密云分公司业务员葛明洋跳入鱼塘勇救落水儿童,但终因体力不支英勇牺牲,年仅22岁。三天后,葛明洋的家属向密云县民政局提出了确认葛明洋见义勇为行为的申请。按照有关规定,经密云县民政局审查,12月17日,依法确认葛明洋的救人行为是见义勇为行为。随后上报市民政局批准,按照规定确定了表彰标准。

  葛明洋是本市今年10月13日颁布《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后,第一例因见义勇为牺牲的案例。按照新实施的奖励、褒扬标准,葛明洋家属可获得民政部门发放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奖励金36469元;同时,根据死亡人员“褒扬金”制度,未评定为烈士,褒扬金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因此给予褒扬金291752元。此外,密云县民政局还给予葛明洋家属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奖励金5000元,见义勇为救助责任险赔款100000元,共计433221元。

  此外,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申通快递公司将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给予葛明洋一次性经济补助、丧葬费等共计54.49万元。

  据介绍,进入快递公司工作刚满两个月,周围同事对葛明洋的评价是“话不多,踏实肯干”。公司北京负责人昨天表示,对于优秀员工的表彰,公司也非常积极。通过公司基金等筹款渠道,预计在本月内将这54万余元发放到家属手中。目前,密云县民政局已启动为葛明洋追认烈士称号的工作程序。

  葛明洋的老家在河北丰宁,记者从他家属处了解到,满族小伙葛明洋家里不富裕,父母都是农民,一年收入也就一万元左右;小葛初中毕业就进城务工,如今是家里的“顶梁柱”。家中还有残疾的大伯、单身未婚的小叔,都没有工作,全靠葛明洋接济;还在读初三的弟弟,一只眼睛视力衰退,也需要大笔医疗费用。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见义勇为人员不再“扎堆儿”表彰,“一旦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立刻表彰,马上送钱,确保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市民政局已在官网开通了见义勇为社会举荐信息平台,面向广大市民征集身边、社会上发生的不顾个人安危,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抢险救灾的英雄壮举。

  2013年12月7日13时许,在北京市密云县国土局大院南侧的鱼塘边,有3名小朋友玩耍,其中一名8岁男童小睿想在水边洗手,不小心落入鱼塘。其他两名男童见小睿在鱼塘中挣扎,便大声呼救。此时,北京申通密云分公司业务员葛明洋刚进院内准备向办公大楼的客户送快件。

  葛明洋听到呼喊声后,连忙将手中的快件放在派件车上,摘下帽子扔在一旁,快步奔向鱼塘。他一手抓着鱼塘边的护栏,另一只手伸向落水儿童。由于鱼塘中开启着喷泉,落水儿童被越冲越远。救人心切,葛明洋来不及脱下衣服就跳入水中,由于天寒水冷,葛明洋没游出多远,也开始在水中挣扎,等附近的人赶到时,葛明洋已因体力不支,沉入水中,英勇牺牲。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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