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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今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压缩至8天

2013年12月25日 09:32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兰州市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下发,为保兰州蓝天,今年我市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烟花管理办,专门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同时,根据《方案》要求,今年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压缩至8天。

  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压缩至8天

  根据《方案》,今年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布点数量不仅大幅压缩,同时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天数也将“大缩水”,甚至会根据老天的“脸色”随时停止燃放。

  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今年我市的烟花爆竹燃放仍然实行“限放”政策,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城区范围内为限放区,其他县区为非限放区。限放区内烟花爆竹产品销售于农历腊月廿三开始至次年农历正月十六止。

  在全国遭受“霾”伏的背景下,为了守护兰州来之不易的冬日蓝天,按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今年近郊四区的燃放时间将由原来22天压缩为8天,分别为农历腊月廿三、年三十、正月初一至初五、十五,其余时间一律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经营单位要签“蓝天为先”承诺书

  《方案》要求,今年的烟花爆竹管理也将纳入网格化管理,各县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管理做到无缝隙、全覆盖。为了让烟花爆竹的经营企业自觉遵循“蓝天为先”“安全为重”的理念,今年还将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实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承诺制度,凡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批发(零售)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承诺书》上签字,承诺按要求加强自我管理,自觉接受职能部门和所在地乡镇(街道)的监督检查,自觉遵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对因违反承诺内容或被举报经查实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查处。各县区、各乡镇(街道)要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层层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和责任人。

  限放期内或根据老天“脸色”再下禁令

  另外,环保部门会根据监测数据和老天“脸色”再从严规划禁放区域和时间。环保和公安部门会在近郊四区环境监测有效范围内,划定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如果环保部门对大气污染环境检测结果为轻度或重度预警时,近郊四区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各零售网点停止销售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停止向各零售网点配送烟花爆竹。

  记者了解到,2014年1月10日前,市县区安监局将负责完成烟花爆竹的许可发证工作,与此同时,各县区、各管委会要负责制定并上报烟花爆竹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方案。2014年1月18日-2月25日,各县区、各管委会将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落实对禁放区域的监管。(记者赵文瑞)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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