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春节元宵节部分场所禁燃烟花爆竹
2013年12月25日 10:35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参与互动(0)
2014年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为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全市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节日环境。昨日记者获悉,在春节、元宵节期间,我市一些场所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点旺火、放孔明灯。
据了解,201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严禁在党政机关、广播、电视、电信等重点保卫单位,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车站、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重要仓库和堆垛周边,社区、烟花爆竹经销场地、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有外墙保温层的建筑周围等场所以及交通要道、十字路口等地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建成区(东河以西、乌素图沟以东、小黑河以北、京藏高速公路以南)范围内点旺火,严禁在建成区以外的易燃易爆场所周围和可燃物堆垛附近点旺火;禁止销售和燃放孔明灯。要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市民应从为首府平安和谐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燃放烟花爆竹、点旺火、放孔明灯带来的各种危害,移风易俗,切实树立公共安全、现代文明和节能环保意识并自觉遵守,单位和个人如若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记者 郝文连)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