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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重污染天气实行四级预警 红色预警中小学停课

2013年12月25日 14:17 来源:河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出,重污染天气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Ⅳ级)、黄色(Ⅲ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

  蓝色预警: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经预测,某一设区市未来1日将发生200<AQI(空气质量指数)<500时,发布该市蓝色(Ⅳ级)预警。

  蓝色预警(Ⅳ级)应急响应时,将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黄色预警:主城区黄标车限行

  某一设区市将发生连续3日AQI>200,但未达到橙色(Ⅱ级)、红色(Ⅰ级)预警等级时,发布该市黄色(Ⅲ级)预警。

  此时,将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等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

  在尽量保证公众日常生活和区域交通运输正常运转的条件下,应采取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对本地应急预案确定的企业名单,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措施,关停1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确保本地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在日常排放基础上最低减排20%。限制未安装脱硝设施机组运转,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

  对主城区实行黄标车、无标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机动车避开主城区行驶。对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采取围挡与覆盖措施,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1次以上,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作业1次以上。严禁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等行为;关停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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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橙色预警:公务车停驶30%

  某一设区市将发生连续3日300<AQI<500时,发布该市橙色(Ⅱ级)预警。

  启动橙色应急响应后,对本地应急预案确定的企业名单,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措施,关停2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确保本地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在日常排放基础上最低减排30%。限制未安装脱硝设施机组运转,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

  调整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区域限行。公务车停驶30%,停驶公务车车牌号及时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停在所属单位指定的地点。

  对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采取围挡与覆盖措施,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2次以上,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2次以上。严禁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等行为。关停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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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色预警,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某一设区市将发生1日以上AQI≥500时,发布该市红色(Ⅰ级)预警。

  启动红色应急响应后,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实行弹性工作制,停止举办大型户外活动,缩短大型超市、商场的营业时间。

  对本地应急预案确定的企业名单,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措施,关停2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确保本地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在日常排放基础上最低减排30%。限制未安装脱硝设施机组运转,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

  调整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区域限行。对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采取围挡与覆盖措施,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2次以上,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2次以上。严禁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等行为。关停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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