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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提高居民基本医保人均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

2013年12月25日 14:46 来源:青海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年以来,玉树州在圆满完成灾后重建工作任务的同时,围绕落实医改重点任务,着力加强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在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扩大医保参合面、提升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和规范门诊总额预付和单病种定额付费制度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这是记者12月23日从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的。

  据介绍,今年以来,玉树州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将人均筹资标准由2012年的300元提高到47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80%,一、二、三级定点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0%、80%、70%,在全州45个医疗机构开展门诊统筹。2013年城乡居民医保统筹资金达10666万元,累计报销医药费用8238万元。不断扩大医保参合面。2013年全州城乡居民参保人数34.22万人(其中城镇居民2.8万人,新农合31.42万人),参保率达到98%,比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职工医保参保人数1.81万人,参保率达到98%,比去年提高1个百分点。基本完成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工作,城镇职工医保实行“一卡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设立医疗救助基金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基金。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全年救助城乡困难群体0.66万人次,支付医疗救助金1668.3万元。注重规范门诊总额预付和单病种定额付费制度。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推行门诊总额预付制度,实行门诊现场报销。全面完成城乡弱势群体“一站式”医疗救助信息录入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医保预拨制度,州县乡医疗机构预拨周转金比例分别达到70%、80%和90%。(记者/李欣)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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