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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平民化 公车改革是关键

2013年12月25日 15:08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天的公车,尤其是其中的专车就相当于古代的官轿。它似乎已经成为区分官与民的一个代表性标志。官轿不除,官员就很难形成“自己也是百姓”的意识,百姓也很难视官员为同路,官员平民化就将成为一句空话。所以,公车改革已经成为官员平民化必须走出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山东省菏泽市及各县区主要负责人座谈时,念了一副对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他说,对联以浅显的语言揭示了官民关系,封建时代官吏尚有这样的认识,今天我们共产党人应该比这个境界高得多。

  现在之所以导致“官员不是百姓”,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长期以来的多项制度安排,如住房、医疗和用车等,支撑并固化了官员与百姓间的藩篱。要形成官员“自己也是百姓”的社会环境,就必须形成与此相适应的新的制度安排。

  自古以来,中国官员就有享用官轿的特权。今天的公车,尤其是其中的专车就相当于古代的官轿。它似乎已经成为区分官与民的一个代表性标志。官轿不除,官员就很难形成“自己也是百姓”的意识,百姓也很难视官员为同路,官员平民化就将成为一句空话。所以,公车改革已经成为官员平民化必须走出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

  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该条例对公车改革进行了最新的部署。《条例》指出,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条例特别指出,严格按规定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这就把握到了公车改革的关键,也是老百姓诟病最为严重的环节。

  在这次落实《条例》的过程中,各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配备专车的规定,将那些不符合配备专车要求的公车先行集中管理,一部分通过拍卖退出,另一部分转为需要保留的各种必要用途的车辆。

  现在进行大规模取消专车的条件比以前更加成熟。这是因为,现职的领导干部大多比较年轻,无论就其年龄还是收入,进入自驾车一族都不会有什么问题。所以,我们没有理由再为广大干部,尤其是新生代的干部们养那么多公车和那么多司机。

  曾有人将取消专车的阻力归纳为两点:一是待遇论。领导干部往往会有一种传统思维,认为达到一定职务就应该享受一定的待遇,应当使用专车。二是安全论。有人认为,领导干部想的事情多,又做事又开车,不安全。

  其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正部级及以上官员才能够配备专车。所以,目前绝大部分官员上下班使用的专车都是超出规定待遇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待遇是而且只能通过收入来体现,任何收入外的待遇要尽可能减少并受到严格管理。至于安全,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在国外开车上下班的官员发生事故的概率大于其他车主。所以,这个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和任何改革一样,公车改革也是有成本的。在公车改革的同时,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就是必须支付的成本。《条例》强调,“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但“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事实上,在目前已经进行车改的地方,车改补贴都程度不一地具有福利性质,这似乎成为一种“赎买”。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因公车改革而形成的车补,将成为产生新的分配不公的因素。一些地方已经实行的部分月车补标准,已相当于当地农民工的月收入。这既有悖于公车改革以减少“三公”支出的初衷,同样也不能解决官员严重脱离群众的问题。所以,应当按照条例精神,合理制定相对统一的车补标准,并在后续加薪的过程中逐步计入收入,最终消化这一改革成本。

  在已有的公车改革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公务活动用车中实行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已经取得了一些经验,值得很好总结并加以推广。《条例》也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还必须指出,从目前各地公车改革实践来看,党政机关的公车最受关注,也往往是车改中先行的领域。但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车超标准和滥用的问题也不能忽视。要在广义上推进公车改革,政府部门要改革,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也需跟进。(陈宪 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执行院长)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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