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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小区没钱修消防设施可申请应急垫付

2013年12月27日 08:34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公共娱乐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或试用期间,结合场所实际,对消防设施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沈阳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日公布。

  《规定》要求,商品住宅共用消防设施出现功能性障碍,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定后,由物业管理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新、改造,同时向所在区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提请办理维修资金应急使用。业主未交存维修资金或业主分账户账面维修资金余额不足产生资金缺口的,由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向区政府提出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应急周转金垫付。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唐心萌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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