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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拟扩大集中供热比例 3年内只设49个供热源

2013年12月27日 09:00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沈阳市环保局网站发布了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针对沈阳市未来的供热规划,公开向公众征求环境方面的意见。

  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2013-2020年)明确,到2015年,沈阳市中心城区将由13座热电厂、4座天然气供能站、32座大型热源厂及分散的清洁能源实施供热,实现热电联产、热源厂与清洁能源供热面积比例调整为56.4:36.0:7.6;到2020年,中心城区将由16座热电厂、4座天然气供能站、32座大型热源厂及分散的清洁能源实施供热,实现热电联产、热源厂与清洁能源供热面积比例调整为60.5:31.1:8.4。2012年底,辽宁省全面启动实施了蓝天工程,预计到2015年,全省所有地级市和县级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要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标准。在蓝天工程推进过程中,传统供热方式的变革一个不可逃避的话题。沈阳市现有供热公司265余家,锅炉房930个。这些分散的小供热公司的存在,对环境产生影响。

  此次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 目前本规划区现有的环境状况及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② 本规划实施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规划的实施。④对本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上具体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4-24520946 传真:024-24520937 e-mail:crila623@163.com(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张晓宁 记者 刘宏伟)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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