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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产生全国戒毒系统首位公职律师

2013年12月27日 10:13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方敏晔,日前被浙江省司法厅授予公职律师执业资格。

  1979年出生的方敏晔是司法警察专业科班出身。2002年1月进入浙江十里坪劳教所工作,2011年以423分的高分一次性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作为全国戒毒系统首位拥有公务员、人民警察、律师三重身份者,方敏晔昨天向记者表示,随着劳教工作向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转型,浙江省司法厅于去年底出台了《浙江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将戒毒系统也纳入公职律师制度实施范围,这开创了全国戒毒系统开展公职律师试点的先河。

  省司法厅有关人士表示,在强制隔离戒毒所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是创新戒毒法制建设的一次有益尝试,旨在利用系统内部的法律人才资源,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障戒毒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强制隔离戒毒所公职律师的工作职责是为本单位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议和修改、接受本单位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参与本单位行政复议工作、代理本单位参加诉讼以及仲裁活动等,消除法律障碍、预防法律风险、促进戒毒场所和谐稳定。

  另外,公职律师和社会执业律师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享有在执业活动中依法调查取证、查阅案件材料和加入律师协会、参加律师职称评定等权利。(本报记者 陈洋根)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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