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贵州明年起开售国四标准车用汽油 国三标准停售

2013年12月27日 11:15 来源:贵州日报 参与互动(0)

  12月25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和国家发改委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加价标准,从2013年12月31日24时起,省内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的车用汽油必须达到国Ⅳ标准,不再销售国Ⅲ标准的车用汽油。同时,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批发、零售的符合国Ⅳ标准的车用汽油每吨加价290元,每升加价0.22元。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而加快推进油品质量升级,是减少尾气排放、防治雾霾天气的重要手段。根据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精神,通过炼油企业消化一部分、消费者负担一部分的方式,体现“谁污染、谁负责,多用油、多负担”的原则,国家发改委确定在油品质量升级后全国执行统一的油品质量升级加价标准,具体为车用汽、柴油质量标准升级至第四阶段的加价标准分别为每吨290元和370元;从第四阶段升级至第五阶段的加价标准分别为每吨170元和160元。普通柴油价格参照同标准车用柴油价格执行。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全国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过渡期至2013年底,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过渡期至2014年底;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和柴油标准过渡期均至2017年底要求,经省物价局、省商务厅、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能源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并报请省政府批准同意,我省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过渡工作年底前全面完成,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过度工作2014年内适时启动并完成。

  省直有关部门将根据职能分工,紧密合作,加强我省油品批发、零售环节质量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成品油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管,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对以次充好、掺杂掺假、油品质量虚假标示、违规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并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确保油品质量升级效果落到实处。

  我省要求,省内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特别是中石化贵州分公司和中石油贵州分公司将全力以赴加大国四标准汽油采购力度,加大油品质量升级改造力度,加快升级步伐,精心组织货源,确保按照升级实施时间如期供应合格油品,严格执行我省关于油品质量升级进程安排及加价方案,保障市场供应,不得出现断档、脱销等情况。(本报记者 田洋 实习生 魏巍)

【编辑:李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