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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看图抓小偷”为何受质疑

2014年01月07日 10:31 来源:河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将小偷扒窃时被捕捉到的影像,发布到专门建立的网络平台上让大家辨认,认出来奖励千元。6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天罗地网抓小偷”正式上线。(见1月6日《京华时报》)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推出的“天罗地网抓小偷”网络平台,其核心理念就是“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具体地说,就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到侵犯,发动更多的人加入到辨识小偷、围堵小偷的行列中来。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体现了警方的一种工作智慧和工作创新,可以凭此弥补警方人力和资源上的不足,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保一方平安,值得肯定。但是这种做法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质疑,有人觉得警方在自己建立的网络平台公布小偷照片,然后发动群众辨认的做法,与近年来饱受争议的“人肉搜索”有相似之处,毕竟未经司法审判,就将这些盗窃犯罪嫌疑人的图像和视频发布到网络上,有侵犯肖像权、隐私权的嫌疑。

  外界的质疑,并非全无道理。有法律专家表示,发布盗窃嫌疑人影像是否合适,一个重要前提是是否构成刑事立案。如果只是偷了几十元,不构成刑事立案,只适合治安处罚,公布嫌疑人影像是不合适的;如果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警方可发网上通缉。但对于尚未被抓获的小偷,他的盗窃案案值显然是无法确定的,也就意味着是否构成刑事立案,也是不确定的。

  无论什么样的法律法规,最终都要在具体的司法实践程序中得到体现,因为司法程序的文明、规范,也就是法律本身的文明与规范。“看图抓小偷”要想消除质疑,警方必须证明自己的行动是符合法律规范的。(苑广阔)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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