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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区医闹逐年上升 有人生女孩也跟医院闹

2014年01月07日 10:4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可否在辖区全部医院建立警务室,或请民警担任医院“法制副院长”,以便出现“医闹”时及时、专业处理?可否借鉴香港,用社会服务令方式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市民进行处罚……福田区政协“法治城区建设”专题研讨会昨日召开,区政协委员围绕“医闹”、交通、雾霾等热点问题建言献策。

  福田区新上任的区委书记张文昨日参会并讲话,据悉这也是他首次与区政协委员见面。

  “医疗纠纷不应走法外途径”

  会上,“医闹”问题得到了多位政协委员的关注。“区医院2011年、2012年、2013年涉及到赔付或医患双方比较激烈的案件分别有27件、34件、37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区政协委员李庆华透露了区政协相关调研数据。

  区政协委员、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张烨从事医疗行业有20年,她告诉记者,感觉近些年“医闹”多了起来,甚至有人想生男孩结果生了女孩也跟医院闹,“医闹”方式也多种多样,有不出院拒付费的,有在医院门前设灵堂、烧纸钱的,也有殴打医护人员的。

  据福田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他们共参与调处医患纠纷275起,处置群体性事件20起,处理扰乱医院秩序案件10起,行政拘留4人。

  “解决医疗纠纷要用正常的途径,比如法院起诉、医疗事故鉴定、双方协商解决,但现在来看,真正走这三种途径的,据我所知没有一起,都是只要有纠纷就去闹。为什么闹,还是解决途径出现了问题,就是法外还有解决途径。”福田区卫生和计生局局长董宏伟建议,信访部门不应该成为解决医闹问题的途径,而应只是沟通协调各个部门的平台。

  董宏伟同时透露,此前已跟区公安部门开过联席会议,他们也建议在辖区业务量大的医院,在警务室配备一定公安人员,以使得医闹事件得到进一步控制。

  张烨则建议除了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外,要将医闹“被动处置”转变为“主动防患于未然”,将警务前移,在辖区医院全部建立警务室,如果医院出现暴力事件,公安5分钟内能保证到现场,或者请民警担任医院“法制副院长”,使医院的安保工作做到专业化,利用公安的专业技防设备进行证据固定,以便对在纠纷当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置。

  福田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谢卓浩表示,解决医闹最重要的还是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因为目前辖区6大医院都设置了警务联络室,若因为防止医闹,在每个医院都去建警务室,警力资源将无法同步匹配。

  “治霾不能仅依靠政府一家”

  交通、雾霾等问题也引起委员们的关注。区政协委员朱兰春建议交通违法不能只进行单一处罚,可借鉴香港使用社会服务令方式处罚。因为单一处罚造成被处罚者不服气或者不买账,不会吸取教训,而引进社会服务,可以触及被处罚人的羞辱观,使得被处罚人“长教训”,而如果被处罚人不执行社会服务,可在房屋出租、出境等多方面给其“软约束”。

  “相对于国内其他城市来说,深圳以前的空气质量还是很不错的,但如今深圳也同样出现了雾霾天气。”对于雾霾问题,区政协委员谢兰军认为,这不仅仅是单纯的环境治理问题,而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不能仅仅依靠政府“一家执法”,而是要发动社会各方,形成一个“封闭链条”共同治理。此外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在行政处罚数量方面也要有明确界定,“如行政罚款1万元,对于有些人来讲也许无足轻重,而对另一些人来讲就是难以接受的严重处罚。”

  张文表示,建设法治城区要从微处着手,要让法治意识、法制精神深入人心。法制城区的建设需要各方面参与,特别是政府部门要带头尊重、敬畏、遵守法律、如果政府不带头,建设法治城区将成为空谈。(记者/孙颖 实习生/宁雅丽)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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