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网上认小偷”见证社会进步
2014年01月07日 10:47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1月6日,由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与网络媒体合作的“天罗地网抓小偷”涉案图像发布及有奖举报平台正式上线。它在吸引大批网友点击的同时,也引来不少关于“是否侵权”的担忧。(1月6日南报网)
小偷人人讨厌,但如何对待那些令人痛恨的人或事,人们的行为准则和判断标准正在悄悄发生变化。在以往,“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抓到小偷先揍一顿、绑起来示众时有听闻。在不少人眼里,这样做确实比较“解气”。但是,近年来类似处理方式显然要少多了,这是社会文明程度提高、个人权利意识增强的结果。此次警方“网上认小偷”引热议,就更是如此。维护涉案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当然不是因为同情或认可他们,而是出于对法律的尊重、对规则的遵守,这是社会法治进步、人们法治意识提高的表现。
公众的法治意识日益提高乃是社会之福。这给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规行事。其实,鼓楼区这个平台在试运行之前,警方已邀请法学专家进行了法理论证,专家们认为此种做法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即便如此,平台试运行后,仍然有网友提出了更深层次的疑问:被曝光嫌疑人涉及的案情是否构成了刑事立案的条件?毕竟,如果仅构成治安处罚,那么能否公布其影像仍可商榷。因此,在平台正式上线之后,管理部门仍需与公众保持良好互动,不断对平台进行改善。(吴云青)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