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煤矿抢险牺牲将被申报烈士
2014年01月07日 11:00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意见》要求,今年6月底前,煤矿企业集团要建立专职矿山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应急演练,在煤矿抢险救灾中牺牲的救援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为烈士。
此外,煤矿企业招工,需统一组织报名、考核、签订劳动合同,并统一参加社会保险,严格实施工伤保险实名制。所有煤矿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新工人培训不少于100学时。
在保护煤矿工人权益方面,将研究煤矿工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下井补贴标准,停产整顿煤矿也必须按期发放工人工资。煤矿要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要严格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定期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周然)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