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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最霸道承诺书”是对劳动法的藐视

2014年01月07日 14:25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我愿意放弃星期天、节假日(春节假日除外),坚持下午不定时下班(根据公司需要加班1-2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迟到一分钟罚130元;我自愿将每月实领工资的30%押在公司,押满两万为止……”近日,有网友爆出四川遂宁一公司给员工开出“最霸道员工承诺书”。公司总经理称,这是公司的一种管理方式,只为考验员工。(1月6日《华西都市报》)

  在我看来,这种“最霸道员工承诺书”是无效承诺书。该承诺书只是企业单方面意思的表示,而不是劳动者的真实意愿。更重要的是,休息权是我国法律直接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更不得强制员工放弃法定节假日的休息福利;而这份“最霸道员工承诺书”,则排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免除了用人单位保障员工休息权的法定责任,所以该承诺书的条款应为无效条款。

  而遂宁这家公司之所以要员工“自愿”签订“霸道条款”,恐怕不是因为老板不懂法,而是缺少人文关怀和法律敬畏,对劳动者和劳动法规表现出极端的双重藐视。近年来,类似的“奇葩承诺书”并不鲜见:有的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承诺多少年内不结婚、不生子,甚至要求承诺不谈恋爱,有的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承诺“自愿”加班并放弃加班费,像遂宁这家公司要求员工承诺放弃法定节假日甚至抵押工资,更是将这种承诺发挥到了极致……

  “奇葩承诺书”横行,要劳动者自觉抵制恐怕并不现实。在就业难的大背景下,劳动者敢轻易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休息权吗?恐怕很难。“奇葩承诺书”之所以成为一些用人单位的潜规则,因为劳动者找个饭碗不容易,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莫说放弃休息,就是在面对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等权利被剥夺时,也大多选择逆来顺受,敢怒不敢言。此时,就需要劳动监察部门积极作为,扭转劳资关系失衡的局面。

  除了切实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用工者的守法意识之外,劳动监察部门更需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水平,走入劳动合同、劳动承诺书等“隐性违法地区”,对用人单位利用强势地位,违法扣押工资和证件、设置“霸王条款”等行为予以查处,以维护劳动者权益和法律精神。对企业而言,应该学会“投桃报李”,劳动者的休息权得到保障,能让他们的身体更健康,让他们的忠诚度提升,让他们的劳动效率提高,其实更有利于实现劳资双方双赢的局面。(何勇海)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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