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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给“标题党”敲一记警钟

2014年01月07日 15:14 来源:湖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对近期5起报刊刊载虚假低俗内容的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其中山东《聊城晚报》、上海《新民周刊》因制作内容低俗的新闻标题,有失社会公德而受到查处。(1月3日《湖南日报》)

  多媒体时代,媒体竞争日趋白热化,于是为了紧跟“眼球经济”的步伐,很多网络平媒和纸质媒体不顾新闻伦理道德,往往在标题上过分玩花样,导致“失德”“标题党”不断出现。

  从“前任张太”的低俗策划,到“中国被查贪官95%有情妇”的危言耸听,到“这个村,有一半都是我的娃”、“老汉开房见网友遇到儿媳妇”等弄虚作假的标题制作,都是“标题党”的特有标签;“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某地方晚报文章标题背后,实际上是一女孩从天桥上不幸坠落的悲剧,如此幸灾乐祸让人情何以堪?

  应该承认,作为媒体从业者,并不是搬运新闻的机器,对新闻标题有制作权。我们也承认,好标题更能敏锐地把握新闻的价值点。但标题制作必须遵循新闻职业伦理,忠实于新闻报道原文,不能为吸引眼球而无中生有捏造不存在的观点,不能为了迎合某种低级趣味而断章取义制造低俗的噱头。“标题党”不但践踏了新闻的真实性、客观性,更成为滋生新闻恶性竞争、变态竞争的温床,严重污染了新闻报道的纯洁性。

  常言道:题好一半文。但文章标题是从新闻事实富矿里提炼出来的精华,而不是矿渣里的糟粕。“标题党”是当下新闻界的“毒瘤”,是在以饮鸩止渴的方式损害网络媒体的公信力。

  叫停新闻“标题党”,需要法规规范,需要舆论引导,更需要每一名新闻从业者自觉遵循新闻真实性原则,恪守新闻伦理道德和职业道德,否则“一失德成千古恨”,只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吴玲)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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