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甘肃:严查农村五保供养弄虚作假“指标化”

2014年01月07日 15:27 来源:兰州日报 参与互动(0)

  1月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从即日起至3月25日,我省开展农村五保供养专项整治工作。

  据介绍,2013年11月7日和26日,映象网相继报道了河南省息县农村五保工作存在“指标化”、“死一个顶一个”等问题,各大媒体陆续转载、评论,息县五保事件很快成为社会聚焦热点。经民政部实地调查了解,息县存在未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纳入供养范围的情况,媒体报道的两名五保对象垫付丧葬费和个别村干部私自收费、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属实。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息县五保事件的情况通报》要求,省民政厅决定对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措施,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好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要针对媒体反映的五保供养工作存在的“应保未保”以及不按标施保等突出问题,深入排查摸底,认真组织专项整治工作。

  各地要在辖区内集中开展一次农村五保排查,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组和供养机构,对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保障范围,进行筛查,掌握应保尽保情况;调查了解供养对象实际生活水平,掌握按标施保情况;全面检查操作管理,掌握政策落实情况。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限期予以改正。对应保未保和未按标施保的,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确保其实际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对在政策执行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了解,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已提前下达了2014年农村五保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各地要按照省政府2013年第23次常务会议确定的“将全省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由2000元/年提高到2510元/年,市、县两级配套不低于600元/年,从2014年1月起实施”的要求,提前发放今年第一季度供养资金,确保春节期间五保对象基本生活不发生问题。(记者赵万山)

【编辑:李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