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国家标准委: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将规范

2014年01月10日 08:46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家标准委网站(http://www.sac.gov.cn)近日发布公告,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于2013年12月31日发布,自2014年7月15日起实施。

  近年来,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已成为我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是,目前一些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普遍存在不规范、不得体等问题,亟须制定统一的外文译写标准,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注。为此,教育部、国家语委于2011年5月启动了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的研制工作。该规范将涉及英、俄、日、韩4个语种,涵盖交通、旅游、文化娱乐、体育、教育、医疗卫生、邮政电信、餐饮住宿、商业金融等领域,内容包括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的规则、示例等。

  据了解,《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发布后,涉及交通、旅游等领域的9个分则即将研制完成,并将启动俄、日、韩3个语种译写规范研制的调研工作,最终形成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的系列国家标准。本报北京1月9日电(记者晋浩天)

【编辑:燕磊】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